“加強行政檢察監督 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”專項行動啟動 一件持續六年的行政訴訟案畫上句號
源稿: 發布時間:2020年11月30日 15:33:40 編輯:陳其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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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葉寧 通訊員 永瑄
“非常感謝檢察官們的耐心解釋,我再也不用為這件事兒煩惱啦?!比涨埃谑?、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深度釋法說理下,永康市一起行政訴訟監督案件申請人沈某自愿簽署了《息訪息訴承諾書》。自此,這場持續6年的拉鋸戰圓滿畫上句號。
案件從2015年說起。當年9月,沈某因苗木損害賠償事宜先后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最終,法院認定行政機關未申請法院執行即強制征收,存在程序違法,但因沈某無法提供受損苗木價值等原因,駁回賠償500萬元的訴訟請求。2019年6月,沈某向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。
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法院判決合法,于2019年9月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。
2019年10月30日,全國“加強行政檢察監督 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”專項行動啟動。省人民檢察院在梳理已辦結的訴訟監督案件后,認為該案可以開展爭議化解工作,并指定市人民檢察院協助開展工作,金華市人民檢察院跟進,全程跟蹤。
接到指令后,市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,迅速組建專班,細化部署開展工作。一方面,該院主動爭取政府支持,建議從維護政府公信力、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角度出發確定補償方案;另一方面,該院組織各方力量進行調處,邀請當地鄉賢、退休干部參與化解,引導解決核心訴求,確保爭議實現圓滿解決。
最終經過溝通協調,市人民檢察院在堅持合法合理原則、被毀林木數量確定的基礎上,認定苗木質量且按照原拆遷補償標準給予沈某一定的補償。
“檢察機關要將‘以人民為中心’的司法理念貫徹于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全過程。該案的成功化解,是浙江行政檢察服務保障中心工作、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的一次成功實踐,為今后類似問題的解決提供了高質量范本。”省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對案件辦理給予高度肯定。